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8:01: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透明度不断提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灾害防治、预警救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公开,增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局建立了完善的公开材料审批制度,形成了分管领导主抓、具体科室主管、相关科室协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以来,通过招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行政权力、预算决算、应急预案、应急预警、应急处置及应急避难场所等)95条;对群众关切的动火作业注意事项如何查询、有限空间作业的界定等相关信息及时进行解读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2022年有所提升。内容为要求公开某企业向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2019、2023年度的事故应急预案,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已按照要求回复申请人,不予公开。2023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信息管理要求,及时调整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编发应急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经由具体负责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层把关,逐级审核,对依法应当保密、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发布、解读工作要求,2023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应急局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网站和新媒体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专职管理。2023年以来,“招远应急管理”公众号,累计推送信息847条、关注人数10万余人。功能栏包含便民入口、应急专题、安全考试等便民服务内容。同时,在局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配置联网电脑及打印设备、便民资料栏,摆放“便民服务资料”,资料包含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和其他政策文件等资料。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高度重视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内部审核的工作机制,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明确局办公室1名、综合科2名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内部定期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对宣传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点评,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理论政策的培训,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并解决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微信公众号关注量略有下降,发布的信息受众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问题,2023年我们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新媒体内容公开质量,不断丰富公众号内容,使信息内容不局限于某一领域。同时充分调动各业务科室的积极性,对全局工作进行了解掌握并进行公开。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岗位的职责,以确保信息的发布及时、全面、系统。对于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要转化为通俗化、互动式的服务解读,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3年,市应急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内容。一是做好事前公开。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主体资格清单、人员清单等。二是做好事后公开。公开本单位常规性处罚清单。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在公众号设置“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安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专栏,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2件建议答复,为第5号、第127号,内容主要涉及强化尾砂处置利用、减轻基层迎检重负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办理结果已在网站公开。

4.创新工作。重视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此外,还策划和组织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和市级应急演练、防火演练等活动,旨在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本机关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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