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依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主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依据《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内容,切实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条例》相关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及时审核、发布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信息发布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8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并由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3.政策解读情况。对《招远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招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行了图文解读,使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条例》,确保做到及时、科学、规范处理。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一是制定了《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发布,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等,切实增强了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规范政策性文件发文及配套解读流程,通过市政府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公开并同步配套解读政策1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在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经常性更新政务服务工作实时动态,丰富信息资源。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充分挖掘新媒体优势,利用“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增强信息影响力。三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建立政务公开自助服务区,即使在非工作时间,办事群众也可以在公开体验机上查阅政府信息、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港澳台签注、护照取证、交通违章处理,发票代开、认证、领购,电费缴纳等业务。四是在政务大厅内放置查阅架和矩形展板,群众可随时查阅信息和获取资料。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形成了分管副局长主抓、业务科具体负责、各科室根据职责及时报送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安全,我局将培训教育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结合审批局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内容,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核问责制度,每天定期检查平台办件情况,对网上咨询未及时回复,或政务服务事项即将逾期的部门窗口提前给予提醒和监督,防止出现“红、黄牌”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0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不足。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备。随着国家和省、市在政务公开方面要求的细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政民互动类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吸引群众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平台进行更新改版后,部分信息做了栏目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还未熟练掌握信息位置,业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是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学习,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座谈会,定期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检查,完善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经验和做法,确保工作的按时按质开展。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组织政民互动活动能力,举办“政府开放日”体验活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政策简明问答等生动易懂的形式对涉及面广的政策进行解读,提高了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配备,由原来1名增加至2名,相互探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根据政务公开网站调整情况,采用便签和备忘录的记录形式,快速掌握网站公开栏目,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依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招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申请处理工作,拓展了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招远市政府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大厅查阅架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承办2件建议提案。其中包括人大建议1件(第40号)、政协委员提案1件(第7号),内容主要涉及营商环境、优化不动产办事流程问题,目前都已办结,满意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加强政民互动交流,让企业群众走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推进阳光、开放、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12月1日下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邀请企业群众代表,开展了零距离倾听、面对面交流的“政府开放日”活动,使企业群众切身体会审批服务成效,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开通原创视频栏目“小政微课堂”,讲解常办高频事项,工作人员现场模拟办事场景,拍摄前来办事的群众所需要的流程与步骤,以视频的形式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