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主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市审批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保证法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事项、监督保障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信息发布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6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行政机关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社会组织审批管理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年度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并由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3.解读回应情况。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市审批局通过视频进行了公开解读宣传,将教师资格认定的全过程以更加直观、清晰的方式向办事群众进行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卡实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确保做到及时、科学、规范处理,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2022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均涉及拆迁改造建设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及审批文件,其中4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依法告知并及时进行了答复;另外5件均如期已办理了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信息均为无偿提供,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发布,明确了信息发布主体、时限、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内容合法、程序科学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审批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抓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加强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开内容时效性、准确性。除市政府网站外,我局主要依托“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公众号运营,公众号除了定期政策解读、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内容的固定推送之外,还开通“微门户”、“微服务”和“便民入口”三大主要功能,能够帮助群众更加清晰、高效的找到对应板块,提升办事效率。
另外,我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多台政务公开体验机,办事群众可以通体验机办理相关业务、查阅政府信息、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等。通过自助在线查询、办理等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了政务服务中心365天全天候“不打烊”的政务服务模式。
(五)监督保障
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领导的监督保障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形成了分管副局长主抓、业务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同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信息公开培训,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和数量,做好动态更新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1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文字水平不高。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主要以文字解读和图解为主,形式不够多样。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尽快熟练掌握和运用新媒体、新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加强解读材料的规范化、易读性,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水平和公开质量。在10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招远市“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站在群众角度思考,对相关文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信息均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本年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起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以制度规范工作、指导工作,研究改进工作措施,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承办4件建议提案。其中包括人大建议2件(第13、40号)、政协委员提案2件(第6、8号),内容主要涉及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下沉、数字化城市建设问题,目前都已办结,满意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召开深化“一件事”改革完善“企业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招远市“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发布会上,我局就“一件事”创新改革的具体情况及操作指引等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使政策解读方式更加多元化。新闻发布会情况通过招远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同时,我局在微信公众号“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推送相关消息,扩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