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4:51:51


2012年,在招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招远市气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2年,招远市气象局继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认真落实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宣传了气象法律法规、业务内容、办事流程,提高了公众对气象部门的认知程度,扩大了气象部门影响力,向社会展示了气象部门的新形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招远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按照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保障了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公开情况

气象局加强公开内容的管理,做到全面公开、真实公开,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审批事项、办事流程、防雷减灾、收费标准等,全部真实进行公开,自觉将权利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了气象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对社会公开的范围重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发展规划和目标;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等。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程序以及服务承诺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气象局建立了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综合平台。设立了局务公开公示栏,对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开;建设开通了招远气象局网站,将局务公开作为重点内容,对应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部公开。气象局还利用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以及气象科普进农村、进工厂、进公交、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防雷减灾规定、气象预警信号、防灾减灾知识等。为了保证信息公开的落实,还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主动征求意见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气象局积极做好各项规定信息的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申请,也可以到气象局网站或者气象局办公室进行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气象局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部真实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按照规定做好审核,凡是符合要求、在公开范围之内、不涉及保密规定的内容,全部真实公开。认真做好信息的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明确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气象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坚决杜绝敷衍、推脱等问题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气象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气象局建立了相应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前,由信息收集人员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违反规定的信息对外公开,保证了无泄密事件发生。

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气象局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和落实,使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楚、流程准确、信息全面、公开及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提高规范性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使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三是做好业务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气象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建设和谐部门、提速增效、树立部门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气象局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招远市气象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