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4:47:05


2016年,在招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招远市气象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市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调整,气象局调整了局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气象局利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保障了群众依法获取公开信息的权利。2017年,积极做好气象服务、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权力清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组织做好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安排分管负责人和兼职人员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职责,将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气象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管理、流程、内容等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气象局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工作,对重大、重要信息进行解读,增强公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注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征求意见,认真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并及时做好回应和反馈。同时,做好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加强对公众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争取公众对气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按照要求,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能够及时征求意见,并及时回应和反馈,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公开。在气象局网站、局务公开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同时,印制了便民手册,将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全部公开,便于办理业务。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权力清单的核查和更新。做好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气象局建立了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在单位大厅设立了局务公开公示栏,对气象局各类应公开内容进行了公开;通过招远气象局网站,将局务公开重点内容、应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部公开。气象局还利用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周以及“五进”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证信息公开的落实,还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气象局将人们关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防雷减灾、收费标准等全部详细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申请,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现场申请等方式办理,方便了公众申请。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审核,凡是符合要求及时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气象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无违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气象局在政府的信息公开不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气象局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在信息公开前,由信息收集人员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违反规定的信息对外公开,无泄密事件发生。

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气象局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员任组长,负责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和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准确、信息全面、公开及时。烟台市气象局及招远市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气象局无下属事业单位,单位内各科室需公开的事项全部由气象局统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需要加强业务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奖惩措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三是做好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招远市气象局

2017年2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