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4:45:58

2017年,在招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招远市气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7年,市气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做好气象服务、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权力清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及时歌女新信息,组织做好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气象局利用有效途径主动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保障了群众依法获取公开信息的权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气象局由主要领导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有分管负责人和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职责,用制度管理到位,将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气象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管理、流程、内容等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气象局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对重大、重要信息的解读。2017年,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做好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加强对公众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争取公众对气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按照要求,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公开。对群众关注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及时公开。同时,做好便民手册的发放,将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全部公开,便于群众办理业务。2017年,无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增加。做好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气象局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公开工作。通过局务公开公示栏,对气象局各类应公开内容进行了公开,将局务公开重点内容、应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部公开。气象局还利用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答询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继续落实局长接待日、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气象局进行信息公开申请,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现场申请等方式办理,方便了公众申请。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审核,凡是符合要求及时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2017年,气象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无违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气象局在政府的信息公开不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气象局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通过信息收集、初审到最后发布,都由分管领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违反规定的信息对外公开,无泄密事件发生。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准确、信息全面、公开及时。烟台市气象局及招远市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气象局无下属事业单位,单位内各科室需公开的事项全部由气象局统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落实责任,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

招远市气象局

2018年3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