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17:10: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信息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个方面。

一、概述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2017年广播电视台结合党务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修订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认真组织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本着非专业人士意识强、专业人士业务精的思想,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在干部职工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从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做到一套班子两项职责,做到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具体落实,通过上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由近及远、由点到面,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个别不完整的地方进行了及时修改。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我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广播电视工作各类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的信函、电话、传真申请服务;二是设立了对外接待窗口,为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咨询和信息公开申请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做到主动公开信息比例达到100%,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类型的政府信息。2017年,我台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台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改进措施

1、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督促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招远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3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