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00:20: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招政办发〔2008〕85号)的规定及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远市水务局联系(地址:招远市温泉路335号,邮编:265400,电话:8213727)。

一、概 述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招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9年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在在深化公开内容、健完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水务局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13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1条 。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网站、《今日招远》、水务局网站及水务局政务公开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下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依规定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重点,初步形成了信息公开规则。

2.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 ,进一步拓展了公开渠道。

3.高度重视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招远市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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