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00:19:34

2010年,招远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均不断稳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以门户网站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明显,水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扎实推进。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健全完善机构
    2010年我局成立以张志刚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来,2010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不断更新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人员,现有工作人员2人(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筹备收集资料等日常工作。同时建立了高效公开的门户网站(http://www.zyswj.gov.cn),为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培训,不断夯实信息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网站等宣传载体,为《条例》在水利系统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氛围。认真组织集中培训,局办公室举办了2期培训班,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管理,更加注重公开实效
    201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治理,逐步增加公开内容,提高了公开的实效。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布的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内容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更新的尽快予以更新。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公开的程序和环节的规范性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结合实际,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由科室负责人提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局分管负责人审批;进一步完善了《招远市水务局信息发布考核办法》,完善了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月通报各科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数量,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2010年经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考核,信息公开位居前两位并受到奖励的单位为局办公室、水政大队。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招远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设有“单位概况”、“政务公开”、“网上办公”、“水利动态”、 “防汛抗旱”、“在线咨询”等10个栏目的同时,确保按照使用程序和规范要求,及时充实和更新了各个栏目内容,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局公开发布信息95条,其中,“水利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5条、“防汛抗旱”栏目发布信息6条、“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2条、“网上办公”栏目发布信息12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
    2010年招远市水务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有效申请12件,全部办理完毕。从答复和处理情况看,12件有效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33.3%;不予公开的8件,占66.7%。
    八、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0年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年以来,虽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效果明显,但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一方面门户网站大部分为新闻,论述性的文章较少,内容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目前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不够重视;三是与公众的互动较少,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0年,招远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以门户网站为窗口,打造服务型机关。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不断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努力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丰富栏目内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透明。继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使各项工作步入高效运行轨道。
    (三)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水利服务水平。以信息公开质量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
    (四)加大指导监督,规范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开设的“办事公开”一级栏目,整合各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项目,方便广大公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务更新维护。密切关注和跟踪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更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开展。

招远市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招远市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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