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1:20:29

201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招远市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镇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招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蚕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蚕庄镇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535-8322001;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镇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发布、审核、校对”的信息发布机制。我镇还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一)充实完善工作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其它镇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镇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完成了《蚕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蚕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和修改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澄清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推进载体建设。一是设立统一受理点。镇党政办公室窗口作为全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当场申请受理工作。二是在镇政府机关内设立了固定公开专栏。三是进一步完善蚕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的项目,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充实互动内容,提升互动功能,促进网站信息发布的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

(五)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镇严格遵守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严禁国家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原则上不允许在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上处理和对外公布,确需对外公布的,由我镇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批。更改原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也应进行保密审批和登记。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镇发布政府信息61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6、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7、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8、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9、工作动态;1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而且2011年度无人提出申请公开的请求,因此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责任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及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1年 蚕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