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00:13: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89条。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上级领导安排部署,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和各科室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由局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各项工作,同时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新形成的政务公开信息整理报局党政办,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负责进行统一公开。加强硬件建设。2018年市水务局配合市政府铺设政务公开专线一条,配备专用电脑一台,在硬件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组织宣传。坚持政策宣传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利用内部工作会议,多次普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科室有关部门等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贯彻落实。每次市政府相关会议结束后,我局工作人员都会立即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督导各科室根据各自业务工作特点,在时间节点以内适时配合办公室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并组织专门培训会议,制定下发了市水务局信息报送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的上报、审核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89条,包括招远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和2018年招远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9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8213727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市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栏目功能,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水务工作的支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选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四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招远市水务局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招远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