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11:2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全面、规范、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由“我们公开什么,群众看到什么”到“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实行统一领导,镇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制作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玲珑镇人民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干群、党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了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年信息公开2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文件2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条;政务督查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3条依申请公开。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村级公示栏、板报职能作用,及时主动披露各种为民、惠民信息。

(三)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充实公开队伍人员力量,切实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附件:

玲珑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


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