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0: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机关、树立全新形象的重要法宝,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审核、发布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基础建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主动作为,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前累计公开各类事项122篇,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7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政务督查等政务公开信息45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和所有面向社会服务如公交、网约车、巡游出租车等,及时对外公示公开。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平台以及烟台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办要求,继续优化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将交通投诉服务热线8078910作为信息公开一个重要补充渠道,着重做好答复市民对交通行业政府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交通工作的建议,受理市民在公交、出租、公路运输、交通执法等方面的咨询投诉,形成“责任明晰、按级负责、层层落实、违责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公开最新政府信息,同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利用审批中心,政务大厅等公共办公场所,强化服务和硬件建设,配备报纸、画册、电子屏幕,宣传交通政策、法律法规等,确保其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职能。

四是完善监督保障。依法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法应当保密、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2020年度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其中人大建议24件,政协提案1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54

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98

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2

+31

413

行政强制

0

+41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47405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722.7327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数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提升: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丰富网页信息组织方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统计整理,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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