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4:3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招远市罗峰路185号,邮编:265400,电话:0535-82135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上传工作,机关其他科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遴选、核实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明确职责,有序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

我局明确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新闻发布会制度等,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 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四)拓宽层面,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化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遵循廉洁自律风尚推行政务及校务公开工作。对学校建设、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助学贷款等重大工作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集体决策后,以多渠道、广范围的形式加以公开,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157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信件2条,较往年增加2条,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件,其中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9件。截至12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时,充分利用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报、大众网招远客户端、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教育工作最新动态。我局及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网上民生”等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监督,扎实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2

2

2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目前政府信息分类界限不清晰,难以快速准确辨别哪些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导致主动公开范围不广、内容不全面;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一支优秀的队伍。

2.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使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精心研究上级文件要求,坚决做到应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所有机关科室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教育重要信息,2020年公开信息共157条。上传信息包括:政策文件、教育状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教育督导等等,上传的所有信息都需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格式规范、上传及时。尤其是教师管理和招生管理方面,及时公开师德师风、评先树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以及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等等备受关注的热点内容,让广大教师和家长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了解到相关重要信息,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认真做好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招远市实验小学、招远市金城小学、招远市第十六中学、招远市泉山学校、招远市魁星路中学、招远市龙馨学校等16所市直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各学校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将信息发布到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相应栏目,2020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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