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28: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招远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公安局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140条信息,包括办事指南、工作手册、项目进展、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等。

1.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20年公安局未接到网络舆情,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1条,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件。

2.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公安局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0年共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公开办事指南19条、工作手册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重新制作和发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2020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协助调查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公安局加强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多次梳理和更新,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及时和丰富。确定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室),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部门的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公安局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政务公开原则,用活用好现有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全年,市公安局在各级媒体共发稿件864篇,组织大规模深度报道、专题报道15次,通过微信平台推送信息378条,向政府网站上传公安信息75条,政务公开信息125条。二是公安局在市审批中心三楼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二是发布“放管服”改革信息42条。三是发布政务服务信息38条。三是发布行政执法公示10条。四是发布公共监管措施信息29条。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度市公安局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2件,其中人大建议25件,政协提案27件,内容主要涉及涵盖道路交通管理、信号灯优化、货车运输监管、城市规范养狗、烟花爆竹治理等方面。截至12月底,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督保障

一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明确专人负责,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是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什么事重要,就公开什么;什么事与群众有关,就公开什么。一是多渠道公开警务工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面广泛。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仔细审查,上报的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汇总送专人进行保密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签,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6

2465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04

0

1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6

-263

1278

行政强制

9500

-470

90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793.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6

5

8

33

3

1

2

1

7

1

2

0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条例》来实施,需进一步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并不断学习相关知识和案例。当前工作中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有待加强,工作质量水平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公安局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三是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招远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年度总结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