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7:26: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 市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基础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274 条,包括: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招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等等,公开政策解读2项,政策图解1项;办公会议2项,财政预算65项,财政决算66项,全年收到网上民声423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二是认真做好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招远市实验小学、招远市金城小学、招远市第十六中学、招远市泉山学校、招远市魁星路中学、招远市龙馨学校6所市直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烟台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等。三是充分利用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报、大众网招远客户端、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教育工作最新动态。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答复流程。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高中段疫情防控预案,已依法依规答复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编制《招远市教体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局机关专人负责工作调度、信息审核和平台维护等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管理、信息发布。二是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创新政务新媒体管理模式。依托招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建立教育微信联盟,引导学校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传递教育正能量,推动教育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梳理《招远市教体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定》,明确了我局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二是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指导,通过培训,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围绕内容审查、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做好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重点文件和重要政策法规的进一步深入自学研究,从而更加全面细致地把握业务理论知识,为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牵头科室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联系,由办公室编制《招远市教体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科室责任,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在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烟台日报、招远融媒体中心等媒体的宣传力度,2021年政务新媒体全年累计发布245篇报道,聚焦重点、彰显特色,传递教育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招远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更新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职称评审以及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普通高中录取名单等备受关注的热点内容,让广大教师和家长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了解到相关重要信息,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建议、提案均已得到落实。公开人大建议科教文卫类2项,公开政协提案科教文卫类1项。

(四)工作创新情况。

1.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2021年度我局开展了“树师德、正师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教育师德师风监督员,座谈讨论当前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如何杜绝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问题,对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教育微信联盟。创新载体,办好招远教育微信公众号,建立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科教育等56个单位组成的教育微信联盟,引领教育新动向。自年初至今,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增长了1万余人,始终保持增长态势。

3. 关切教育热点,开展网上问卷调查。针对社会关注的中小学课后服务热点问题,开展了“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网上调查”活动,针对问卷全面了解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2022年1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