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32: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招远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党组成员分工、部门文件、人大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府信息25条。通过涉企云平台栏目公开烟台市级以上科技政策及申报通知26条。对出台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及时解读,便于公众对出台的政策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确保企业能够应知尽知。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管理机制,制定了《招远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定期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好信息公开前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公开;编制公开了《招远市科学技术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和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安排专人负责综合调度、信息审核和发布、平台维护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通过“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上级科技政策、科技动态、申报通知等各类科技信息188条,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设立了科技局政务公开查阅点,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山东省科技奖励申报等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灵活。

二是公开的信息量有待增加,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加政策解读形式和方式。深度全面解读政策,对我局出台的文件,通过文字解读、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了解读,让普通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增进社会认同。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大推进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基层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了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对接与沟通,根据《招远市科学技术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同时,在涉企云平台及时公开上级科技部门通知和有关政策,促进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2年招远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以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招远科技、涉企云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各级各类申报通知以及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到企业开展政策培训辅导,帮助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政策等,2022年共获烟台市级以上科技立项27项,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32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招远市科技局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截至7月底,负责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科技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招远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对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依托招远市涉企政策云平台和招远科技微信公众号2个载体,积极发布各级科技政策和各类申报通知,扩大政策宣传效应;同时,及时总结科技工作经验成绩、先进科技典型等,通过今日招远、烟台日报、大众日报、科技日报等报刊以及各级各类网站媒体发表信息稿件50余篇。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科技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科技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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