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立足于人民群众之间,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奋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做出新贡献。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09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政策文件2条;发布部门公示公告16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发布本级及上级政策文件解读7条;公开政府年度重点任务8次;公开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发布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报告1条;网上征集岗位需求调查1条;公开我局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6条,2021年部门财政决算6条;发布我局领导简历信息及机构概况23条;公开了我局助企纾困文件15条;多形式公开我局政策知识9条;制定并发布我局政务公开培训信息2条;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对于我局负责牵头组织的重点民生领域:社会保险和稳岗就业两部分。在我市政府网站公开社会保险政策及解读等社保信息62条,扩大宣传渠道。社保中心充分依托13个镇街人社所及各村居社区会计、网格员利用福利发放、赶大集等有利时机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稳岗就业领域,在我市政府网站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失业补贴等政府信息153条;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就业单页8000多份;召开就业培训会议1次;开展就业政策宣讲2次;开展就业双向招聘46次,帮助3700人找到合适岗位,帮助96家引进优秀人才;全年举办职业指导活动12期,累计指导16505人次。积极落实纾困企业优惠政策,发放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75人、4730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补贴3人、120元。为22855人次发放失业金4320.17万元,为3725人次发放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186.25万元,为3665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58.054万元;为367名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715.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727.8万元,扶持671名创业人员和35户小微企业;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0.6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0.4万元;贴息617.5万元。
2.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重新制作和发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协助调查0件,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编写并公开了我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改变信息公开工作仅靠局机关“单兵作战”的局面,将完善信息体系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监察大队以及各科室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并将信息公开的岗哨和触角前移至大厅窗口,畅通信息公开“毛细血管”,形成“1+3+N”式的信息公开网络,有效激活信息公开源头,构建信息公开“生态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致力于将自主查询信息打造为资政辅政的“第一助手”、展示形象的“第一窗口”、彰显民意的“第一载体”,通过在社保服务大厅、乡镇人社所、政务服务中心放置的19台自主查询机,3台信息查询电脑推动信息工作转型跨越,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在局机关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1个,查阅点2个方便群众进行查阅;创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其中“推进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全程网上办理”得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主动公开各类政策及招聘等信息300余条。
5. 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由政策法规科科员担任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答复等工作。组织全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学习就业、社保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性不足,对于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如社会保障和稳岗就业领域的政策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缺乏趣味性、多样性。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较低,社会保险发放情况相关数据核对时间较长,未能及时在月底进行发布。三是稳岗就业栏目条理性、结构性不强,对政务信息的甄别、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有时还达不到人民群众所期望的那样融汇贯通。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不断向周边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的县市区以及其他局机关学习,牢固树立榜样力量,强化专项能力,借鉴优秀经验。经过多方取经后,我局实现了社保政策问答、就业政策图解、短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政务公开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明确各科室专人工作的基础上,更细致地将具体业务落实到工作人员;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兼容性与高速率,提高驾驭信息、管理信息的能力,加强各级各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效能提升与体制机制运转进行同步。三是加强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整合,组织就业中心各业务窗口业务骨干参加联席会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梳理政务公开就业领域标准化目录,站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全局高度,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殊作用,对已有的信息进行整体梳理,依据标准目录重新排序,对照具体指标按合而为一,以大统小、因地制规等原则进行统一优化。同时将上级部门、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业务科室开展政策培训,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都能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人社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积极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建设,主动并积极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领域基金发放及就业领域就业、创业、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等重点民生信息。着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人才新政”,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政策,帮助企业加强引才、留才能力,2022年,招远市共引进高层次人才187人,吸引高校毕业生2637人来我市就业。及时准确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全市6.05万名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23.38元;为10208名机关退休(职)人员调整退休待遇,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84.3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四是确保疫情期间社保费减缓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累计为全市4206家企业共减免失业保险费1097.44万元,为4206家企业进行了缓缴社会保险资格认定。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发布总体办理情况1条,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财政经济等方面。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在我市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创新群众信息宣传渠道。在《今日招远》报开设专栏,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招远市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介,宣传政策。目前,已发放《一封信》宣传单1万份,企业、居民参保政策宣传8000余份,发布专项政策解读文章20余次,刊发专栏6次,张贴海报1000余份;已发送政策宣介短信4000余条,向重点企业、人员拨打电话300余次,重点群体参保意愿明显提升。同时,开展“社保+银行”共建活动,依托农商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三家银行业务网点分布广、深入基层的优势,开展携手共建活动,借助银行宣传平台(包括揽储员、支行),既能有序推进社保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又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2.畅通企业信息沟通渠道。梳理人社部门政策法规,对362家服务的重点企业以及121家全量企业进行惠企政策宣传,积极开展电话沟通,组建微信群,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形式多渠道与企业进行沟通。同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冠军企业召开专项会议,面对面宣讲《职称常见问题解答》,加深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的了解,广泛邀请相关企业参加,切实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家企业,使人社政策深入企业。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人社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人社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人社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