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28:4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玲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围绕全市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之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报告《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条例规定,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我镇的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截至12月31日,全镇共公开34条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5条、部门文件3条、任免信息1条、部门会议2条、业务培训3条、应急管理预案2条、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条等信息;通过89000民生服务热线回应民生诉求1066起。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2022年度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我镇有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9件,申请信息涉及村集体各方面,申请的信息都按时答复,和历年申请信息相比有明显增加,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二是积极转发上级相关政策解读情况,并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三是明确要求所有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均经过领导的严格审核,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一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官网为依托,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便民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二是切实发挥“金色玲珑”微信公众号倾听群众民意,及时更新信息,今年我镇共发布237条信息,发挥民意倾听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我镇由一名分管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镇党政办公室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纳入日常监测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今年我镇共召开2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并积极参与上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空泛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窄,政策宣介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并且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内容。为进一步完善网站布局,通过对重点领域栏目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规划等)有针对性进行细化分类,提升用户体验感,帮助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我镇工作重点领域。

二是提升质量。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三是加强监管。把履职尽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确保政务新媒体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监管能力,防止工作被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对接市政务公开科配合开展工作,并以最快最好的工作态度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主要包含非煤矿山清理整顿和安全管理信息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和创新产业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以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等。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提案0件、政协提案0件。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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