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9:02: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现就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基础信息、重点民生信息等150多条信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统一格式更新完善了我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加大乡村振兴信息的发布和涉农补贴专栏的维护,乡村振兴41条,涉农补贴32条;加强民生诉求的分析研判,开展招远市农业农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一次,收集民情民意,确保做好关切回应和政民互动。

2.依申请公开。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内容涉及农村房屋拆除信息问题,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公开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根据招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技术标准,更新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招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远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做好涉农补贴新专栏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发布涉农补贴32条,积极发布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补贴政策申请落实情况,让政策真正惠及农村、惠及农民。通过招远乡村振兴公众号,设置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便民查询窗口,积极推送农业农村相关文章。设立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点,提高工作透明度。

5.监督保障。明确我局政策法规科是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组织本单位新入职员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解读较少。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性仍有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不断创新解读形式,采取图文、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二是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规范办事意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及时更新招远市农业农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做好乡村振兴和涉农补贴专栏的信息发布与维护,参与“政府开放月”活动及网上调查活动。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7条、政协提案7条,全部按照要求公开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做好涉农补贴新专栏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新专栏包括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内容。二是组织“政策面对面”主题的政府公开月活动,邀请农民代表到局机关开展座谈会,详细解读群众关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情况。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6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已经移交给综合执法局,未实施过相关行政权力。

6.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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