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岭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烟台市、招远市有关要求,系统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当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金岭镇积极作为,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共发布信息23条,主要涉及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建议办理回复情况、招远市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检测报告、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信息、重点项目施工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培训等内容;通过89000民生服务热线回应民生诉求2056起,并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回复便民事项、医疗卫生、教育文旅等社会关切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未受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招远市金岭镇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外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此外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将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对外沟通交往、群众查阅信息的重要平台,安排两名专职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动态维护工作。此外,进一步完善在金岭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自助查阅区,定时更新政务信息和办事指南,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
严格把控公开内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两名人员,对外信息发布实行“双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保密审核。2、重视人员管理。按照金岭镇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本年度共开展培训两次,依托烟台市政务公开学习平台,加强依申请公开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金岭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内容标准化,程序规范化。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暴露出一些缺点。主要问题表现在:(一)协调不足,业务信息更新不及时。比如一些项目建设信息由相关业务站办负责,由于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每次公开都需多次沟通,工作存在被动。(二)工作存在滞后性。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内容缺乏更新。2023年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压实责任,厘清职责,用好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会议,加强各站办业务人员工作培训,讲解标准,做好协调,注重工作时效性,化被动为主动。
(二)根据《招远市金岭镇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系统梳理应当公开的内容,查漏补缺,对于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如年度专题会议等内容及时上传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开展回头看,增强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分析,责任到人,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金岭镇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办理情况:2023年度,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2件(第32号、第44号),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问题2件,承办政协提案议案1件(第3号),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问题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代表满意。
2.公开情况:2023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题,集中公开我镇收到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全文及总体情况,专题设置主题、会议编号、承办单位、标题、正文等要素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6月20日金岭镇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府开放月活动,提高政务服务品质活动。金岭镇相关负责人带领招商部等站办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合作社,与企业家和合作社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拉近关系,参观项目现场,了解企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境、阻碍,收集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归纳,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面对的问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金岭镇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金岭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金岭镇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