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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远市科学技术协会

    一、部门职能:

     市科协是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科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2、研究拟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3、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规定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的评估和成果鉴定等任务。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8、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基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捍卫科学尊严与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活动。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

   1、办公室: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安全保卫、会议组织、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协调科协系统“金桥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事业科协的组织建设及业务工作指导;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调科协系统的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全市青年科技奖的评选表彰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科协系统专职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务、人事、劳资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学会部:负责市级学会的组织建设,对市属自然科学学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科协系统学术活动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团体的学术交流工作;负责联系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联络联谊活动;组织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的评选与表彰;负责科协系统的外事工作,承办有关国际学术交流和展览活动。 

    3、科普部:拟定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层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进行科普宣传、科普示范、实用技术培训,总结推广科普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科普设施、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反邪教工作和捍卫科学尊严与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活动。纪检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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