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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市综治委)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政法委机关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合署办公。
一、部门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7、指导下级政法工作,完成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本委会议筹备、综合材料起草、后勤保障、人民来信来访、行政文秘等工作。联系电话:8213509
2、调研科:负责调查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综合治理科:为综治办的内设机构。负责制定全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委办公室反映。组织督查全市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负责组织对全市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考核,向综治委办公室提出奖惩建议。联系电话:824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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