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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911/2019-09355 成文日期: 2019-09-19
发布机构: 招远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19年】招远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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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份以来,按照烟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招远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稳妥的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切实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有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要求,强化责任。为保质保量地做好和按时完成我市的清理工作任务,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抓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从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及清理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和要求,保证了我市清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通知下发后,各责任单位迅速启动工作,确定专门的清理工作人员,确保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

二、严格标准,全面清理。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重点围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等七类问题进行研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法律依据、适用期限、适用对象等内容进行审查把关,从专业角度提出清理建议并提交规范性文件处理建议表。市司法局结合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审核排查,汇总出拟保留有效、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清理工作的督导,最终确认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失效6件,修改12件,保留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59件。

三、健全制度,常抓不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监督。目前,我市在市政府门户招远市人民政府(http://www.zhaoyuan.gov.cn/),及时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招远市司法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3.2019年招远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9.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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