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指《招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Ш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烟台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108D/2021-22015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