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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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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

二、监管对象

本市备案的兽药经营单位和个人。

三、监管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

四、监管内容

1、兽药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规范开展兽药经营活动,其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

2、兽药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经营的兽药质量是否合格、包装及标识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4、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兽药经营档案(台账),是否依法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经营管理制度。

五、监管措施

1.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2.不定期抽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备案相对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抽查。

3.受理投诉。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据职能移交执法机构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5-8253606。

六、监管处理

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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