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农业农村局
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5-8253606

负 责 人 :

彭澎

机构职能:

配合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标识以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承担推进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组织拟订和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以及动物、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负责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