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法定信息公开>应急管理>总体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685004267765C/2023-04690 成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招远市泉山街道 组配分类: 总体应急预案

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浏览量:

字号: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街道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烟台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泉山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街道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街道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

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预防第一、预防和救助相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四)事件分类分级 

1.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2.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街道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应予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及分类分级简要情况应当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体系

泉山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泉山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泉山街道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泉山街道政府负责制定,经泉山街道办公会议及泉山街道党委扩大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泉山街道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泉山街道党委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是泉山街道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泉山街道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

4.泉山街道地方应急预案。是指村、社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在泉山街道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泉山街道政府备案。泉山街道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泉山街道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泉山街道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领导机构

1.泉山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泉山街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泉山街道办主任担任;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和成员按照各自业务分工和职责在泉山街道政府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有关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突发共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应急组织和传达相关指令;

(3)负责组织泉山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改、审定、发布、修订等工作;

(4)负责抓好泉山街道的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事件超出泉山街道应急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街道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联系;

(7)部署和总结泉山街道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8)整合全街道各专项突发事件处置资源,建立健全各专项突发事件分支牵头指挥部门,规范完善其职能,强化其作用,形成统筹按排,协调一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二)办事机构

1.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相关站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应急管理等工作。

2.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泉山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泉山街道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负责泉山街道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规章制度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泉山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泉山街道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牵头做好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演练、总结和评估等工作。

(3)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组织《泉山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演练和评估工作。

(4)负责泉山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泉山街道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泉山街道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泉山街道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8)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向街道委街道政府、应急管理局等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泉山街道政府领导和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街道政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街道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泉山街道办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家组。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

4.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机构,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职责:

(1)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3)根据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组织力量,指挥队伍施救;

(4)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时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5)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6)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三)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事故后、泉山街道各应急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 加强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及社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事件后,报请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由总指挥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机制完善

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加强对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 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泉山街道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泉山街道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泉山街道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如实向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事件相关情况,由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2)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同时,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泉山街道域外的情况时,由泉山街道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2.先期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报告。

(2)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事故灾难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向街道相关部门和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及时、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或蔓延。

3.应急响应

根据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出请求,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4.指挥与协调

发生一般突发性事件(Ⅳ)以上均由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报请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综合应急预案,泉山街道办政府主任或分管泉山街道政府办副主任等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泉山街道办政府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泉山街道政府报请街道政府批准。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泉山街道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6.应急结束

(1)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经泉山街道或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一般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三)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

(1)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

(1)泉山街道政府会同区民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泉山街道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保险与理赔。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由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5.恢复重建。泉山街道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泉山街道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四)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四、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泉山街道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泉山街道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一)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事件发生后,泉山街道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二)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泉山街道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三)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四)基本生活保障

泉山街道社会事务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保障

1.泉山街道辖区医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泉山街道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六)治安维护

1.泉山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街道公安分局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泉山街道政府应当积极组织事发地村或社区,有效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1.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结合本泉山街道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地震救援、防洪抢险、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

3.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4.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二)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社区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三)应急培训

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泉山街道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泉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泉山街道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泉山街道办事处制定,泉山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局、街道政府备案。街道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居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泉山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四)奖惩机制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修订

根据形势发展,可及时修订本预案。

泉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4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