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落实产业园区跟踪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办许可证函〔2022〕90号)相关要求,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公司对招远市玲珑镇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开展了年度环境跟踪监测,现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5387/2023-04655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玲珑镇 | 组配分类: | 排污企业环境监测 |
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落实产业园区跟踪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办许可证函〔2022〕90号)相关要求,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公司对招远市玲珑镇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开展了年度环境跟踪监测,现将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