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水务局、应急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招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远市财政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 招远市水务局 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 索引号: | 11370685004267271L/2023-10507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 发布机构: | 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2025-12-31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