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
直播时间:2023-05-18 会议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参加范围:市政府各市长、党组成员,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招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参加。 会议议题:研究《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图片

    文字实录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常务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2023-5-18 14:54:37]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大家都同意,原则通过。清洁取暖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由麻冰冰同志牵头,市住建局负责,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并做好企业、村与农户之间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供电公司负责,加强与住建局、各镇街的沟通配合,对已列入2023年电代煤改造计划的村庄,立即开展配电箱增容、线路改造等工作,为清洁取暖电代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会后,按程序下发执行。

    [2023-5-18 14:50:49]

    发言人:列席人员

    均无意见。

    [2023-5-18 14:50:43]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现在进行讨论,该议题会前已充分征求意见,若有新的意见可以提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2023-5-18 14:50:22]

    发言人:市住建局赵波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26个部门单位、镇街以及市级有关领导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单位法律顾问合法合规性审查后,形成本稿。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任务目标。全市今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8095户(电代煤改造6595户,生物质改造1500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622户、城区建筑节能改造5.33万平方米。

    第二部分总体思路。明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实施建筑节能改造、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完善监管与长效机制和兼顾清洁取暖改造与环境效益五项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第一阶段项目启动,5月起全面启动招投标采购工作。第二阶段项目实施,10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三阶段项目验收,10月底前组织完成设备调试验收,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

    第四部分补贴政策。一是气代煤工程。给予燃气企业每户最高4000元补贴,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1分担;用户按照每立方米1.25元进行补贴,最高不超1000元,按上级和招远资金3:7分担。二是电代煤工程。给予中标企业每户最高4000元补贴,集中式电代煤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1分担,分户式电代煤按1:1.2分担。“一户一表”用户电价按民用第一档价格执行。电代煤用户按照每千瓦时0.4元进行补贴,最高不超1000元,按上级和招远资金3:7分担。三是生物质工程。集中式每户最高补贴4000元给中标企业,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1.2分担;水暖炉改造每户补贴3000元,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2分担。用户每吨补贴500元,最高不超1000元,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4分担。四是建筑能效提升补贴。城区按每平方米100元补贴,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1分担;农村按每户5000元补贴,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1.2分担。五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补贴。每平方米补贴500元,按上级和招远资金1:0.85分担。六是其它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上级政策执行。七是运行补贴。电力部门、燃气企业等单位要做好取暖季用能的抄表统计工作,确保供暖季后及时发放运行补贴。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指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责任。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及时将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四是强化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镇街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六是注重宣传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建议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以政府办文件印发。

    [2023-5-18 14:44:53]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下面,请市住建局赵波同志汇报《招远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2023-5-18 14:44:10]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大家都同意,原则通过。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务实举措,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保障,对我市未来15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等做出了统筹规划和系统安排,意义重大。由麻冰冰同志牵头,自规局负责,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配合,紧密结合全市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各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上下衔接、左右联动,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等各类需求,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提升规划的质量和层次,形成指引高质量发展、切实可行的“多规合一”方案,有效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由各分管副市长牵头,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意识,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格落实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会后,由刘超、麻冰冰同志牵头,各镇街、自规局再次认真研究,确保各镇街项目建设保障到位,报市委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23-5-18 14:42:12]

    发言人:列席人员

    均无意见。

    [2023-5-18 14:42:08]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现在进行讨论,该议题会前已充分征求意见,若有新的意见可以提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2023-5-18 14:41:29]

    发言人:市自规局考卫启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招远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于2019年中旬正式启动,2019年12月形成初步方案,期间经过多轮汇报、修改,于2023年3月,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41个部门单位、镇街以及市级有关领导意见建议,经过向公众公示、专家评审和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后,形成本稿,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八个章节:

    第一章 “规划总则”明确了招远市的规划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目标战略与总体格局”明确了城市性质和城市职能;提出了发展战略和开发保护总体结构,强化规划分区管控、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第三章 “市域空间格局构建”构建了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乡空间的招远市域空间格局。

    第四章 “中心城区空间规划”以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打造富有活力的现代宜居城市为目标,合理、科学规划中心城区。

    第五章 “支撑体系规划”统筹考虑规划了综合交通体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第六章 “国土魅力彰显”构建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塑造城乡魅力空间、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第七章 “陆海空间统筹”进一步加强海洋资源利用保护,合理进行岸线管控,统筹陆海协同发展。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指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完善规划传导、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

    各章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本次为成果公示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上级最终批复为准。

    建议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报市委同意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2023-5-18 14:34:14]

    主持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

    同志们,现在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相关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首先,请市自规局考卫启同志汇报《招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3-5-18 14:32:2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