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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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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市法院与烟台机械工程学校联合成立了我市首个“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此次揭牌仪式,正值该法施行满两年之际,向社会展现了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最新举措。

       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法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保障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作出的积极探索,旨在加强市法院少年审判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预防、干预和矫治工作,努力让每一名青少年学生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同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凝聚起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的强大合力,为青少年学生成人成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的校园环境。

       揭牌仪式后,召开校园安全先议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传达了全省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处遇现场推进会精神,并介绍了其他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及校园安全先议工作经验。

       校园安全先议工作作为司法服务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准采取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为青少年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下步,市法院将认真按照烟台中院“1137”工作思路和“3+3”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突破提升年”工作部署,干实事、创品牌,把法治思维融入少年审判工作,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责任能力,坚持审判与挽救并重、预防与教育并行的理念,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记者 董春燕  通讯员 薛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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