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09日
招远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6月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美丽招远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按程序下发执行。

会议指出,《美丽招远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计划,也是下步工作开展的指南。市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行清单化跟踪调度、通报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考评扣分。各责任单位负责,围绕《行动方案》,制定各自详细的落实方案或推进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逐项、逐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和相关措施,确保稳妥有序开展;要结合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排查梳理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薄弱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美丽招远建设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美丽招远建设,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会议听取了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按程序下发执行。

会议强调,由气象局负责,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应急局等部门配合,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拓宽气象服务领域,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深度融入各行业领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气象工作的要素保障,支持气象部门顺利高效开展工作。

三、会议对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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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6月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史鑫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美丽招远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按程序下发执行。

会议指出,《美丽招远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计划,也是下步工作开展的指南。市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行清单化跟踪调度、通报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考评扣分。各责任单位负责,围绕《行动方案》,制定各自详细的落实方案或推进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逐项、逐阶段明确时间节点和相关措施,确保稳妥有序开展;要结合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排查梳理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薄弱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宣传部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宣传美丽招远建设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美丽招远建设,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会议听取了市气象局《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按程序下发执行。

会议强调,由气象局负责,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应急局等部门配合,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拓宽气象服务领域,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运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深度融入各行业领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气象工作的要素保障,支持气象部门顺利高效开展工作。

三、会议对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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