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我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镇(街)后救助政策规范落实、审核确认顺畅运转、监督管理同步有序,决定开展招远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形式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督导检查工作由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牵头并邀请烟台市第三方机构协同进行督导。结合当前开展的“低保领域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两项活动共同开展。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9月10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检查低保认定、退出中审核不严、违规认定,导致低保资金应发未发、应停未停、重复发放等问题。重点检查镇(街)是否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低保申办流程,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备;是否按规定落实低保动态管理规定,及时将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出低保;是否存在重复发放低保金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认定低保问题。
(二)检查延迟发放或由他人违规代持卡折、支取低保金等问题。重点排查镇(街)是否存在低保金延迟发放问题;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按规定渠道发放问题;是否存在低保金发放卡折由他人违规代持问题。
此次监督检查招远市民政局将对未能按照低保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的镇(街)予通报并限期整改。
招远市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