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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35J/2023-02173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 招远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3-07-10 15:06:14 成文日期: 2023-07-10
编号: 第 107 号 会议编号: 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7号:关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校园安全、社会环境因素都可能成为促使和诱发未成人犯罪的重要客观因素,校园安全问题是个任重道远的话题”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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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校园安全、社会环境因素都可能成为促使和诱发未成人犯罪的重要客观因素,校园安全问题是个任重道远的话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结合本职,全面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有序。一是深化“警校共建”机制。强化与教体局、各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突出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校园欺凌整治等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涉校安全难点问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校园安全事件。二是纵深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对校园内部安全安全和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历来是公安机关工作和打击的重点。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护学岗”78处,每天上下学时间至少安排1名警力到岗执勤;辖区派出所每月至少对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内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环境实地检查1次;治安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开展督导检查1次,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打击一切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逐一梳理检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情况;二是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实现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三是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治安复杂的流动人口聚集区、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和娱乐场所;五是要清查校园周边商店、小卖铺等场所,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维稳工作。六是强化督导检查,每季度由教体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在实地检查的同时,对各校园周边安保力量和勤务情况进行指挥调度,检查、督察结果要及时通报并组织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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