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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稳步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 我市举行“改革攻坚看招远”系列新闻发布会

会议时间:2023年07月25日

会议内容: 7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改革攻坚看招远”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主动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奋力开创县域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先后荣获省、市两级耕地保护激励县荣誉称号,累计获得激励资金1670万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现场图片及文字实录

7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改革攻坚看招远”系列新闻发布会,聚焦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主动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奋力开创县域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先后荣获省、市两级耕地保护激励县荣誉称号,累计获得激励资金1670万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一体化”全域治理,守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消存量”。积极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总投资2.5亿元的齐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项目,对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整体设计、综合治理,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耕地总量平衡“防减量”。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要求,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加大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力度,累计投入资金350余万元,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后期管护。建好高标准农田“优现量”。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农业农村部门选取辛庄镇、大秦家街道等5个镇街作为建设重点,统一开展水源灌排、防灾抗灾、土壤改良、道路硬化等工程。目前,我市已累计投入资金6966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65万亩、受益村庄45个,同时今年新承担了省级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示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坚持“一张图”全程监管,织紧织密耕地保护篱笆

聚焦事前公开,推动镇村“耕地落图”。为帮助镇村直观了解辖区内现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布局,我市按照“一镇一图、一村一图”的标准,制作700余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在各镇村进行张贴,并逐村进行“点对点”培训,指导村干部看图、识图、用图。聚焦事中查控,用好监管“智慧天眼”。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季度遥感监测,以省自然资源厅“空天地”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影像数据与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运用GPS移动执法动态巡查设备,实时采集违法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2019年以来连续4年耕地总面积“稳中有增”,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聚焦事后惩戒,打造执法“尖刀利剑”。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做到发现村民违法违规占地问题移交职能部门,发现失职渎职、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委监委,发现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部门,实现有案必查、查处必严。

坚持“一盘棋”全面谋划,落实落细耕地保护机制

四级联动建强一支队伍。扎实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了市、镇街、村和网格四级“田长制”管理体系,设立各级田1500余人,织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网”;明确田块区域“守护人”,将在各村宣传栏和醒目位置设立田长公示牌1400余个,详细标明田长姓名职责、联系方式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真正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宣传引导达成一种共识。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政策内容,印发《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明白纸》4000余份,《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公告》700余份,在日常巡查中,向群众宣传土地知识、讲解法律法规,引导全民树牢耕地保护理念。考核奖惩明确一套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出台《招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与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等挂钩,组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耕地保护任务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什么是耕地进出平衡,如何落实进出平衡?

发言人——

耕地“进出平衡”是指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首先在县域范围内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并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实施中,应充分考虑养殖用地合理需求;涉及林地、草地整治为耕地的,需经依法依规核定后纳入方案,涉及承包耕地转为林地等其他地类的,经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发包方依法与承包农户重新签订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变更权属证书等。

◉记者: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制要求有哪些?

发言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保护制度。结合遥感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本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状况。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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