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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108D/2023-02826 主题分类: 综合服务,其他
发文机关: 招远市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0 成文日期: 2023-08-09
关键词: 招远市 2023年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有效性: 有效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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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政办发〔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打造政务“精准公开”新路径,探索政务公开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新模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全力为建设“一都两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金都样板”保驾护航。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政府信息专题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一都两城”目标定位和“1+1+3+2”产业布局,聚力“七大行动”“三个十大”“两大战略”,强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集中展示建设成果。围绕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文化和旅游、体育、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推送服务。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政策文件及相关信息公开,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

(二)围绕涉市场主体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围绕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管理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助企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围绕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主动公开专项执法信息及相关执法结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提高监管覆盖率。要把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每年3月31日前依法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三)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及时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二、围绕政策实施落地率强化精准公开

(四)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持续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规范录入、动态更新,做到一库全收、上下贯通。做好政府文件分级分类展示工作,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提升查阅便利性。做好文件库动态更新,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文件,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省级政府文件库。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烟台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服务。

(五)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效。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把握政策宣传解读重点,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重点、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浅出讲解政策,发出权威声音。适应网络、融媒体以及主流新闻媒体等不同类型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提升传播效果。充分发挥第一解读人作用,由政策制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打造特色政策解读栏目,探索推出点单式云讲堂、一对一解答市场主体问题等创新举措。强化政策现场宣讲力度,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辅导。

(六)持续深化舆情回应。重大政策制定前,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三、围绕全过程管理深化决策公开

(七)提升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效能。强化全市政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兑现、咨询、回应、评价、管理、集成等政策服务全流程各环节整体性系统性改革创新,推动政策制定公平普惠、政策群体精准覆盖、政策资金准确预判、政策兑现直达快享、政策效果量化评估、政策决策科学高效。

(八)深化行政决策预公开。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过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预公开机制,文件制定前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意见征集结束后7日内,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予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九)推动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承办单位要在政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制度,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不少于10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开展会议过程或选取部分会议内容进行在线直播。

(十)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政策实施的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政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政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等方面,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各部门和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1次。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围绕规范化公开夯实工作基础

(十一)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完善联合会商机制,认真研究并集中解决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确保答复合法规范。探索开展政府信息由依申请公开变为主动公开的新路径,建立定期分析机制,认真研究并推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审视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公开平台、人才队伍等建设情况,查漏补缺、完善提升。认真总结提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宣传。

(十三)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安全。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五、围绕服务质效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十四)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衔接和内容保障,明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相关栏目设置要求,强化专题专栏建设规范性和便民性,为群众提供集约化、链条式的政府信息展示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推动与政务类移动端融合发展,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

(十五)持续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纵向指导和业务培训,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领域公开目录,增强科学性和便利性。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要加强对网站栏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拓展打造“线上+线下”多元公开渠道,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围绕制度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专项汇报,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十七)加强培训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依托烟台市政务公开学习平台,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要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十八)加强考核督导。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和亮点创新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收社会监督。注重品牌打造,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选取职能业务深度嵌入或嫁接政务公开,科学合理进行政务公开品牌规划,树立工作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2023年招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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