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我市协议管理评估小组和协议管理领导小组评估核准,将以下13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北里庄店;烟台统一大药房有限公司兴悦世嘉分店;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大金祥店;烟台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南院店;招远市德康大药房;招远姜伟诊所;招远市晟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康悦诊所;招远康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康寿诊所;烟台顺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招远小杨家诊所;招远市睿程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睿程益民诊所;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东河北店;招远市雨桥内科诊所;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焦格庄店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10日。
监督电话:0535—2761028
招远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