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烟台市《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招远市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您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zysmjzzglbgsadmin@yt.shandong.cn
3.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招远市温泉路128号金融大厦11楼招远市民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4.联系电话:0535-8245703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招远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招远市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5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招远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
《招远市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把慈善事业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比、与万亿新征程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不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公益慈善城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机制、激发慈善活力,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烟台市关于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新时代公益慈善城市。
四、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通过设制定主要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系统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标尺,梳理了4大方面16小项的指标体系,制定了我市公益慈善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着力培塑“慈善金都 与爱同行”的高品质金都慈善名片。争取到2026年底前新时代公益慈善城市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系统实施“六大行动”。一是实施慈善组织稳增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流程等积极稳妥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教育培训等方式支持慈善组织发展。二是实施慈善募捐拓面行动。持续开展“爱心一日捐”等常态化募捐活动,建立应急募捐机制,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不断丰富网络募捐、义拍、义卖等捐赠形式;探索社区基金建设,大力推进镇街在社区基金中的主导作用,利用社区基金“善资源”撬动“大治理”,汇聚“小资金”温暖“大民生”。三是实施慈善项目提质行动。聚焦民生保障,健全完善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加快慈善资源向国家重要战略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领域倾斜,推动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建设等领域;实施“慈善+”发展模式,引导慈善组织围绕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领域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四是实施慈善主体赋能行动。建立捐赠激励机制,设立招远慈善榜,定期开展褒扬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五是实施社区慈善培育行动。加强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丰富社区慈善服务载体;推行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推动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支持社区(村)策划实施公益慈善项目或活动,拓宽慈善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六是实施崇善文化浸润行动。加强慈善阵地建设,依托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打造慈善地标、慈善空间;开展全域慈善文化建设,引导慈善融入市民生活,推动慈善文化传承和创新;优化慈善生态环境,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严厉打击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牢牢把握慈善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慈善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慈善法》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六大行动”作为《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举措具体会产生的影响
一是将会推动招远市慈善组织力量更加壮大,领域更加全面,运行更加规范,品牌更加突出,通过“慈善+”发展模式,引导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关注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等领域,2024年招远市5家慈善组织,开展慈善项目19个,支出慈善资金363.29万元,受益群众27989人。《实施意见》出台后招远市慈善组织数量将年均增长15%以上,涉及教育、助残、助困、社会工作等方面,到2026年慈善项目预计将达到35个,支出慈善资金750万元,直接受益群众5万人左右。二是将会显著提高公众的慈善参与度,参与慈善方式更加多样化,包括捐款、志愿服务等,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截至2024年,招远市共有志愿服务组织24个,社区基金22支,《实施意见》出台后招远市社区慈善基金数量每年将增长10%以上,志愿服务组织预计达到30个,争取每个镇街拥有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2个;积极开展慈善服务,争取年均服务达到3万人次;志愿服务项目总数达到2.8万个;将打造慈善镇街各1处、慈善社区(村)等地标5处以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将公益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褒扬制度全面落实,全社会崇善、向善、行善蔚然成风。
六、政策性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实施意见》中所称的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七、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科 张永磊
联系电话:0535-824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