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
的实施意见
招政字〔202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字〔2024〕40号)有关部署,结合实际提出我市实施意见。到2027年,全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投入强度达到1.9%左右,争创山东省科技创新强县。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0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学家队伍持续壮大,具有招远特色的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加速隆起。
一、强化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一)推动产业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支持龙头企业高标准建设中试示范基地。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力度,争创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招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到2027年,全市烟台市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60家左右。(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配合)
(二)持续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配合山东省、烟台市开展“科技攀峰”行动计划,在新材创制、先进制造、沃土良种、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领域,挖掘培育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到2027年,争取承担省市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8项,全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积极争取烟台市“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市科技局牵头)
二、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科技支撑。聚焦节能降碳、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供给能力。推进核电项目、光伏项目建设,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黄金氰化尾渣处理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聚焦粮经作物、苹果、畜禽、预制菜等特色产业,突破一批产业共性技术。适时启动建设特色农高区,为谱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招远篇章提供科技支撑。(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强化现代海洋产业科技支撑。聚焦海上光伏、海工装备、设施渔业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活动,加快推进分离膜、物联网智能传感器及海洋监测设备、船电发动机齿轮智能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海洋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创企业量质双升
(六)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聚焦专业化、平台化、一体化,支持孵化载体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
(七)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落实推进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鼓励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培育聚集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27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研发机构的占比达到60%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国有企业创新示范。鼓励国有企业与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全面对标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市管(市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研究试验、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工业设计、勘察设计等领域的服务机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支持鼓励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行业领域企业升规纳统,到2027年,全市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达到12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高地
(十)强化科技人才梯次培育。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等方式,不拘一格引进顶尖人才等,支持领衔重大科技任务、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泰山人才工程青年项目、烟台市级“双百计划”青年项目。(市委组织部牵头,各人才工程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海外英才吸纳计划,通过事业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加快海外高层次科研人才集聚,每年引进10名左右外国专家、30名左右海外留学生。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快布局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面向全球大力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多渠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科技合作。深化区域创新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黄河流域沿线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等创新合作。全面推进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常态化开展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走访对接交流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院士和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配合)
五、强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三)构建市场化成果转化体系。配合省市联动建设“科技大市场”,建立覆盖全市、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技术市场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以及各类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争创“科创飞地”,支持国内外科研人员和团队带科技成果来招落地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教体局配合)
(十四)创新科技金融模式。利用好省级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构建科技担保体系,支持国资融资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开展科技保险服务,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持续推进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每年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贷款2亿元。(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强化专利布局和高效运用,组建专利池,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计量测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六、强化科技创新治理改革,加快优化全过程创新生态
(十六)深化科技评价综合改革。做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推荐企业申报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评选,强化科技创新成果激励导向,对授奖成果优先推荐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优先支持申报上级成果延伸研究项目。(市科技局牵头)
(十七)强化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普重点工程,支持科普基地建设和开展科普活动。加大企业家创新事迹宣传力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创新支撑保障,加快科技政策落地见效
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和推进落实机制,统筹推进意见的实施。市财政局要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支持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科创平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将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引导企业加大有效研发投入;要将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投入。市发改局、自规局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科技创新类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用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对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市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优先保障新增用地指标。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