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 > 价格与收费 > 减税降费

【国家政策】关于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财关税 〔2024〕24号)

发布日期:2024-11-28      浏览量:

字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海运协定》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按优惠税率缴纳税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已按普通税率缴纳税款的,其较优惠税率多缴纳的税款,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相关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财  政  部

2024年11月18日

如果需要下载附件,请扫描左侧二维码,在手机上打开本页面后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