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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407B/2024-09894 成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机构: 招远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备案信息

招远市普惠性养老机构及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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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我市普惠性养老机构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附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

收费标准:

1、床位费:1300元/人·月。

2、照料护理费:自理级(能力完好)600元/人·月,部分自理级(轻度失能、中度失能)1600元/人·月,完全不能自理级(重度失能、完全失能)3000元/人·月。

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老年人餐饮生活费及其他费用根据市场价由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招远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35-8213700

招远市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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