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招远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招政办发〔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2024年5月27日,市政府公布了《2024年招远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招远市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2024年招远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招远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1 | 招远市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62号)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4年12月31日前 |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