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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86T/2024-05489 成文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政策咨询服务】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6-03-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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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范围

家政服务机构

具体范围是指:依法在烟台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是指在烟台行政区域内,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其中,家政服务包括母婴护理、少儿托管教育、居家托养、保姆、家庭管家、家庭日常保洁、家庭水电维修、生活用品配送等家庭事务服务活动(含钟点工)。病患陪护服务包括医院病患陪护、社区病患陪护、家庭病患陪护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包括社区残疾人托养服务、社会化残疾人托养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2.政策申请条件

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政策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中介)协议、保险费收费发票的复印件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4.办理流程

家政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注册地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就业状态进行核验。鼓励引导线上申报,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上传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实现全程网办。

5.办理地点(方式)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4楼16号窗口

6.咨询电话

0535-823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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