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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5004267386T/2024-05495 成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招远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政策咨询服务】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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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范围: 经招远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

2、政策申请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工作环境良好,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教育培训体系;科研院所每年设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10人以上,其他单位不少于20人;为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实习实训带教制度健全,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实训带教老师;同等条件下,已经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青年见习基地或已经与“双一流”高校签订大学生就业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认定。

3、政策申请材料: 实习基地于每季度首月向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习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实习实训人员花名册、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凭证或记账凭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单、在校生身份证明(可由所在学校提供能够证明该学生为在校生的证明材料)。

4、办理流程: 实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习结束后,提供相关材料向人社部门申请实习补贴,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发放大学生实习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与“双一流”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研究生实习补贴时间可延长至12个月。

5、办理地点(方式):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4楼就业服务大厅5号窗口

6、咨询电话:0535-821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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