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两委成员,各站办所、工作区,各双管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我镇突发事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发《齐山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请各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宣贯和应急演练工作。
齐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齐山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招远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图。本预案适用于齐山镇行政区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组成,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镇专项应急预案。是指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亩镇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3、镇部门应急预案。是指镇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镇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印发。
4、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等驻镇相关双管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研究确定镇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编制、修改、审定、发布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
(4)整合全镇各专项突发事件处置资源,建立健全各专项突发事件分支牵头指挥部门,规范完善其职能,强化其作用,形成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5)负责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与驻镇双管单位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
(6)当突发事件超出我镇处置能力时,按程序请求上级政府或周边单位支援。
(二)办事机构。
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按照领导小组的决策、意见综合调度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值班电话:镇政府办公室8412002、应急管理服务中心8412325)
主要职责:
(1) 负责接收处理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及时为镇领导提供信息;
(2) 协助镇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统一组织、协调;调度镇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 对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镇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4) 经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牵头组织修订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5) 负责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
(6) 维护指挥平台,保证正常运转;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和指挥场所等;
(7) 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应急管理事项。
(三)工作机构。
1、工作机构。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类别,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各自职责,分别成立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权限,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责任兼任,承担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评估、信息上报和发布、应急保障工作。
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机构,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或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
(1) 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 研究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3) 根据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组织力量,指挥队伍施救;
(4) 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5) 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6) 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四)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统一指挥的原则,镇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现场指挥部构成全镇突发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当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急程度,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资源,统一组织和调配有关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资源,指挥各方共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各自工作性质、业务管辖范围,联系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镇属范围的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性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到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预警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
1、接警。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接警时工作人员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
2、出警。镇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核实事件发生的真实性,在确定发生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或镇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报警。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接到报警,对事件的可靠性进行核实后,要在先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应急管理权限的,按规定上报上一级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先电话口述,再传真文字,同时报送电子邮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地点、导致事件发生的因素、已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尚存在的危险、需要哪一类救援队伍、救援路线、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突发性公共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统一预警级别,由低到高相应划分为一般(IV 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Ⅳ级)、黄色(II级)、橙色(II级)和红色(I级)来加以表示。
2、预警发布的范围:事故发生地、参与救援的机构和人员,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单位等,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公共事件级别,依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专栏、信息网络、喇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以提醒群众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
(四)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并提供相关预案、救援队伍、专家、救援装备、物资、应急技术等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预警信息发布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一) 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1) 先期处置。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响应。迅速组织本单位(事发地)救援队伍或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救援队伍分为三个梯次:
第一梯队:镇机关干部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梯队:镇属企业预备队人员;
第三梯队:事发地周边村委组织人员。必要时由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临时组织辖区内有关力量组成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先期处置的任务是: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视、控制,并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或市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 成立现场指挥部。镇政府或镇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由指挥部总指挥分别对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下达工作任务。
(3) 应急措施。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助。组织力量营救受到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其它相关人员;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划定危险或危害区域,加强巡逻和区域控制措施;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加强现场监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生活,决定启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应急专项资金,提供交通和生活必需品保障,安置临时避难场所等。
(4) 注视事态发展。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应立即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市政府协调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2、应急准备。在出现应急状态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可以及时调用专业救援资源;当救援物资短缺时,可随时就近协调调用任何单位和组织的急救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
(二)指挥与协调
1、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可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抢险救灾、工程抢险疫情防治)、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业技术组等工作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畅通。
(三)应急结束
1、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善后工作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承担事件处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现场指挥部,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一般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需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2、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分工进行善后处置。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积极开展防疫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配合上级专门机关制定补偿标准和善后恢复计划。
二)社会救助
1、镇政府责成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
2、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逐户核实等级、登记造册,组织实施教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镇政府发动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和总结
1、调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镇政府组织专门人员和聘请专家或配合上级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查明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形成调查报告,并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或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对责任事故,对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镇应急领导小组、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镇机关干部、驻镇双管单位及各村、镇属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通讯录,并保证各部门、单位、个人24小时通讯不间断。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森林火灾装备保障
镇防火直属1个中队配备20部风力灭火机,6个工作区防火分队,每个分队配备5部风力灭火机,并各自配齐防火车辆。
2、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以辖区内各企业的工程作业装备作为抢险救灾装备的基础,
遇突发事件需要时,随机调用。如不足,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个体及辖区外企业的工程作业装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以战代练的原则,镇政府成立两支应急队伍根据情况需要随机调用。直属应急中队以镇机关干部为主体,辅以直属防火中队、派出所的人员,事发地村组织的人员。镇各企业等应急队员作为应急预备队,根据突发事件态势,随机调用。
1、各村应急预备队
全镇77个行政村,按照村户大小的原则,每村组织10-50人
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交通运输保障
1、直属应急中队由镇政府负责配备运输车辆。
2、镇企业应急预备队,由各企业负责配备运输车辆。
3、各村应急预备队由各村负责组织运输车辆。
(五)医疗卫生保障
1、现场急救。由道头卫生院救治或协同救治。
2、院内急救。专科治疗根据医疗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道头卫生院和大吴家卫生院组织实施救护。伤情、病情严重由卫生院根据情况与市级医院联系联手实施救护。
3、卫生防疫。由镇卫生院根据实际或联系市疾病防控机构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付诸实施。
(六)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治安保障,必要时,可直接联系市公安局给予警力援助。
(七)物资保障
1、防火、防汛。所需应急物资由镇政府负责和组织各相关村准备;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防疫药品由镇兽医站准备,其它物资由镇政府组织相关村筹备;
3、医疗药品、器械应急物资由镇卫生院筹备;
4、其它应急物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随机调用。
(八)资金保障
1、镇政府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应急储备资金,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由镇财政所拨付应急救援资金。
2、突发公共事件的补偿或救助资金,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工作区按政策提出补偿或救助资金数额,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九)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需要,按照就近、方便和集中的原则,动用全镇资源,安排应急避难场所。
七、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应急教育规划,并分四个层次进行宣传教育。镇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辖区内集体、个体、私营企业负责本企业职工;各村委会负责本村村民;镇教委、中小学校负责教职员工、师生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培训
由四个层次的单位负责人组织选派骨干,由镇政府统一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再由骨干人员对本单位职工、群众进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知识培训。
(三)演练
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平战结合的措施,将日常发生的火情、火灾,作为应急演习、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指挥机制和处置程序等事项。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镇政府负责制定镇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分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应急预案,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责任部门等信息。
2、应急预案修订。镇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审查或备案。
(二)监督检查和奖惩
1、监督检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镇应急预案负责对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除通报情况外,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2、奖励。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受伤、致残遇难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各种待遇。
3、责任追究。按照《齐山镇农村基层工作管理制度》、《齐山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及属地管理原则,追究突发事件领导责任和事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党纪、政纪处理条件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治安、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附件:
1、齐山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名单
2、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责任分工表
3、齐山镇应急救援物资明细表
4、齐山镇各企业应急救援物资明细表
附件 1:
齐山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名单
总 指 挥:董 卿 党委书记
兰晓宁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治庆 人大主席
杨义臻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杨双瑜 党委副书记
孙小磊 纪委书记
王希彦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晓磊 副镇长
刘 敏 副镇长
孙春光 人大副主席
张 钊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胡 琪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 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欣柳 蜜薯发展办主任
徐 玮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高 翔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孙 萍 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伟 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刘 津 第一工作区区长
盛钰坤 第二工作区区长
兰玉君 第三工作区区长
陈东日 第四工作区区长
王秀山 第五工作区区长
王晓磊 第六工作区区长
宋 玲 镇经贸办主任
滕爱伟 镇农办主任
齐浩男 镇规划办主任
孙伟浩 镇应急工作负责人
郝进义 镇民政办主任
刘长峰 镇派出所所长
李宝辉 镇教办主任
陈忠好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 辉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邵志松 道头卫生院院长
刘国娇 大吴家卫生院院长
陈忠峰 交警支队队长
宋少田 镇供电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412002
附件2:
齐山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 定 责 任 分 工 表
序号 | 齐山镇重特大应急救援预案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综合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 责重特大矿山事故、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特大燃气事故、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 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
2 | 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含森林火灾事故)、重特大爆炸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 派出所、交警三中队 |
3 | 重特大建筑(拆房)事故 | 齐山镇村镇规划办齐山国土资源所 |
4 | 重特大中毒事故 | 齐山中心学校、道头卫生院、大吴家卫生院 |
5 | 重特大洪水灾害、森林火灾事故 | 镇农办 |
附件3:
齐山镇应急救援物资明细表
序号 | 物资明细 | 数量 | 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1 | 救生衣 | 309 | 件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 | 编织袋 | 40700 | 条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3 | 土工布 | 200 | 平方米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4 | 砂石料 | 40000 | 立方米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5 | 铁丝 | 50 | 公斤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6 | 工作灯 | 75 | 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7 | 投光灯 | 26 | 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8 | 运输机械 | 10 | 辆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9 | 挖掘机 | 2 | 辆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0 | 水罐车 | 1 | 辆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1 | 背负式高压水泵 | 2 | 组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2 | 背负式高压水泵水带 | 16 | 条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3 | 背负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 2 | 组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4 | 风力灭火机 | 30 | 台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5 | 移动水囊 | 2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6 | 20L铁制油桶 | 3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7 | 水桶 | 40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8 | 铁锹、扫把 | 50 | 把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19 | 油锯 | 5 | 台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0 | 割灌机 | 1 | 台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1 | 斧头 | 10 | 把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2 | 铁锨 | 40 | 把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3 | 砍刀 | 5 | 把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4 | 点火器 | 1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5 | 扑火服 | 25 | 套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6 | 防火头盔 | 25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7 | 扑火靴 | 25 | 双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8 | 阻燃手套 | 25 | 双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29 | 对讲机 | 10 | 部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30 | 现场指挥扩音器 | 2 | 个 | 农办 | 齐山镇政府 |
附件4:
齐山镇各主要企业应急救援物资明细表
序号 | 物资明细 | 数量 | 单位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1 | 铁锹 | 10 | 把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2 | 急救药箱 | 2 | 个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3 | 绝缘鞋 | 2 | 个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4 | 绝缘手套 | 2 | 副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5 | 手电筒 | 5 | 个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6 | ABC干粉灭火器 | 4 | 个 | 刘军 | 烟台金潮果蔬食品有限公司 |
7 | 潜水泵 | 1 | 台 | 孙天刚 | 烟台鸿嘉食品有限公司 |
8 | 发电机 | 2 | 台 | 孙天刚 | 烟台鸿嘉食品有限公司 |
9 | 灭火器 | 12 | 个 | 孙天刚 | 烟台鸿嘉食品有限公司 |
10 | 铁锹 | 10 | 把 | 孙天刚 | 烟台鸿嘉食品有限公司 |
11 | 防护服 | 4 | 套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2 | 灭火器 | 8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3 | 救护药箱 | 2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4 | 应急灯 | 2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5 | 灭火防护服 | 2 | 套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6 | 清洗剂 | 1 | 箱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7 | 水带 | 2 | 条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8 | 常规器材工具,扳手,水枪等 | 10 | 套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19 | 逃生面罩 | 12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0 | 灭火器 | 2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1 | 铁锨 | 4 | 把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2 | 应急灯 | 2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3 | 水桶 | 4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4 | 消防头盔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5 | 灭火防护服 | 1 | 套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6 | 灭火器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7 | 应急灯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8 | 绝缘设施 | 1 | 套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29 | 灭火器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30 | 应急灯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31 | 逃生面罩 | 3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32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 | 个 | 孙全军 | 烟台鑫泰电缆有限公司 |
33 | 铲车 | 1 | 台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4 | 叉车 | 4 | 台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5 | 铁锨 | 10 | 张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6 | 急救药箱 | 1 | 个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7 | 灭火器 | 40 | 台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8 | 绝缘手套 | 1 | 双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39 | 绝缘鞋 | 1 | 双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40 | 车辆 | 1 | 辆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
41 | 担架 | 1 | 个 | 王誉博 | 烟台百瑞佳面粉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