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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打造“1+3”能动复议新模式构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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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市司法局将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打造“1+3”能动复议新模式,构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新格局。

       建立“行政复议+执法监督”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将行政复议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发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线索移交执法监督科,对重点部门开展针对性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将被动监督转化为主动监督,以督促导、以案促改,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脉问诊,实现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今年,通过行政复议线索移送执法监督科开展了案卷评查,对我市3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

       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同步办理运行机制。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对符合复议条件的案件同步受理、双重介入,既解决了群众“不会告”的问题,又能避免行政争议解决中程序空转的问题,节约了司法行政资源。同时,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律师也兼任调解工作,有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调解不信任不采纳,但通过律师解释法条、协调沟通,他们反而更容易接受。今年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成功化解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建立“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一体化争议解决机制。一方面,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导入相关行业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双管齐下,高效推进争议化解,减少群众诉累。另一方面,针对经行业调解委员会仍未化解的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复议前调解26件,通过调解撤回复议13件,调解成功率达43.3%。  (记者 董梓晴 通讯员 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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