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口岸管理科
- 办公电话:
0535-8213609
- 负 责 人 :
刘学科
-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口岸开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口岸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或关闭等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开放区域内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及对外临时启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口岸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和验收。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口岸综合管理、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对口岸检查检验机构需要市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口岸营商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政策措施,推进口岸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全市大通关建设,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协调跨区域口岸合作。负责全市电子口岸规划建设,推动“智慧口岸”发展,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港区的国际客货运输、船货代理、装卸理货、仓储运转、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公证鉴定、对外索赔和国际集装箱运输等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机构做好海港口岸现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航空口岸航线规划、航线开辟、客货运输、客货代理、统计分析、运行监测等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机构做好航空口岸现场监管工作,配合和参与航空口岸建设与发展。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政策以及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