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远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保证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卫生质量,近日,市疾控中心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饮具的出厂检验、餐饮具的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明确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紫外线灯设置不合理、出厂产品未标注消毒方式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随机抽取检测样品共计20套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我中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严格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规范餐饮具消毒,保证餐饮具的卫生安全。
在回头看检查中,以上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均已落实到位,随机抽取检测的20套样品检测报告均合格。综合各项检查,评定招远市九思盛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在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中为A级单位。
区市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量化得分 | 分级结果(ABC) |
烟台市招远市 | 招远市九思盛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城路418号 | 1、未明确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2、紫外线灯设置不合理;3、出厂产品未标注消毒方式 | 91.03 |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