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供热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供暖问题事关民生,而供暖效果则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在每年采暖期,确实因供暖问题引发了各类投诉,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并尽快落实解决。
一、造成部分区域供热效果不理想的原因
(一)对于部分新建小区,因入住率普遍偏低,供热管网、户间散热造成的热损失较大,进而会导致个别住户室内温度不理想。烟台市于2022年出台了《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单元或者高层供热分区用热比例达不到50%的,由供热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和用户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供热。”有可能个别因供热率低、供热温度不理想产生一些供热纠纷问题。后期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升,供暖效果将会不断提高。
(二)因个别老旧小区外墙及门窗保温效果不理想,供热设施年久失修,管网堵塞严重或者室内过滤网堵盖、室内积气,再加上个别住户楼梯间和室内采暖设施老化严重,进而导致个别户供热效果不良。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各类供暖问题,为进一步改善供暖质量、提高群众对供暖工作的满意度,我们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力度。为进一步改善供热质量,减少老旧管网带来的“跑冒滴漏”和供热温度不达标的问题,每年采暖期结束后,我们要求各供热企业立即根据上个采暖期的运行情况,制定详细的老旧管网改造计划,并按部就班地实施。2024年度,各供热企业共计划投资905万元,新建供热管网13公里,改造老旧管网37公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稳妥地抓好管网改造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完工,惠及群众。
(二)提升服务质量。
1、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客服人员的培训,加强采暖期供热系统巡检和温度抽查力度。我们将定期组织各供热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学习,同时还将督促各供热企业在供热走访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供热入户服务标准”,要求供热网格员充分利用好“公用事业入户(供热)小程序”,定期入户巡检,通过走访巡检发现供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
2、对于用户反映的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属于供热企业范围内的管路问题,将第一时间给予整改,对于经整改确实温度不达标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测温退费;对于用户楼梯间和室内采暖设施存在的问题,将及时告知住户进行整改,并对住户的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灵活调整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近几年,我们根据气温情况,适当提前供暖、延迟停暖。同时在采暖期间根据天气情况,要求各供热企业在寒流来临前提前进行升温,全力保障严寒天气的供热质量,确保灵活高效、保质保量供暖。还将积极调度各供热企业煤炭储备情况、资金投入情况,确保供热运行平稳达标,将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家中和心中。
(三)进一步加强供热监管。关于供热企业监管方面,一是我们要求企业通过张贴通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企业服务电话、服务质量监管电话、供热用热常识等,畅通企业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制定了《招远市供热企业考核评分办法》,对各供热企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群众满意度高,供热质量达标率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表扬扶持;对供热质量较差,群众投诉较多的企业,给予扣罚,进而提高供热企业做好供热服务的积极性。
综上,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抓好老旧小区供暖设施改造,加强技术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抓好供热服务,确保供热质量达标,群众满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在今后一如既往对我局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7日